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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十年代胡同里 第161节(1 / 3)

罗雁“不敢”告诉她自己昨天跟陈莺莺一起吃过,心虚垂眸:“没,还没吃过。”

吴会芳就知道,跨上自行车:“走走走,据说排队可厉害了。”

窗口前确实大排长龙,前前后后的人在这个炎炎夏日里显得尤为拥挤,乍一看罗雁都不知道今夕是何年,看眼手表发现昨天自己也是差不多的时间到这儿的,说:“会芳,我请你吃。”

这又不是五分钱的糖水冰棍,吴会芳:“不用不用,贵得很。”

罗雁微微摇头,小声说:“没事儿,我有钱。”

都是好朋友,请就是请。

吴会芳高高兴兴:“好耶,那待会我请你吃夹饼。”

两个小姑娘一边往前挪腾一边说着话,罗雁不可避免又提起周维方——主要是她觉得做朋友也得一碗水端平,没理由只叫陈莺莺知道。

吴会芳是知道周维方的,不知怎么蹙蹙眉,可一瞥周围的人实在太多,觉得自己要讲的话没有那么的光明正大,说:“等会我跟你讲。”

嗯?罗雁说好,但心里不自觉犯嘀咕。

一直到她们买上冰淇淋,找个角落位置吃的时候,吴慧芳才说:“雁雁,你还记得我三堂哥吗?”

老吴家祖上五代都是读书人,前些年家里亲戚有好几位都在改造,这位三堂哥也是其中之一。

他在农村许多年,娶了一位不识多少字的当地姑娘,有了两个可爱的孩子,一家四口度过一段幸福快乐的时光。后来恢复高考,他自己考上了京大,父母也平反,组织上对他们家有补偿,因此老婆孩子能跟着他落户京市。

按理,这已经是非常完美的结局,但所有的裂缝却都由此开始。

吴会芳道:“我三嫂人很好,我三哥也是,但就是这样,他们现在还是闹到要离婚。”

两个人所处的环境不一样,即便是同住一屋檐下,再好的感情也消磨得一点不剩。

吴会芳举个最简单的例子:“雁雁,虽然我成绩一般,但和那些初中毕业就上班的同学,现在聊天也觉得大家没有共同话题。”

罗雁知道她的意思,抿抿唇:“这些我哥也说过,我觉得有道理。”

她现在承认周维方对自己确实是与众不同的,然而些微的好感带来更多的考量,叫她觉得烦躁,仿佛不去琢磨这件事就不用面对。

吴会芳也看得出她说起周维方的时候表情不一样,本来是怕自己刚刚那串话她不喜欢听,闻言:“以后肯定会有你喜欢,方方面面都很适合你的人。”

也许吧,罗雁咬一口已经不太脆的蛋卷:“说不定那个人不喜欢我。”

怎么可能,吴会芳理所当然:“那证明他眼神不好,大缺点,你肯定不喜欢。”

罗雁本来有一些复杂的心情烟消云散,笑说:“有道理 ,不喜欢我的我不要。”

就是,吴会芳撞撞她的肩:“走,我们去买饼。”

两个女生一起吃过午饭,这才各回各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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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雁到家的时候看她妈在院子里洗洗刷刷的,搬了把小凳子坐她边上一起干活。

刘银凤手上有泡沫,肘子推推女儿:“不用你不用你,玩去吧。”

这点家务,她一会就干完了。

罗雁没动,说:“也没什么好玩的。”

好玩的是没有,刘银凤下巴朝倒座房的位置动动:“三妹在家,你去走动走动。”

一个人来到离家千里之远的城市,面对不熟悉的人和环境,这种为难之情她太能理解,因此每回人来她都让女儿热情些。

罗雁昨天回来的时候没见到人,心想是该去打个招呼,甩甩手上的水:“那我去一下。”

她这一去,坐下来跟郑三妹聊了好一会。

李红玉趴在妈妈的大腿上听她跟姨姨说话,明明是该睡觉的点,眼睛快闭上的瞬间又猛地睁开。

连罗雁这个外人看着都不忍心,更何况是怀胎十月的亲妈。郑三妹眼眶都红了,拍着女儿的背哄她,说:“本来今天就要去上班的,红玉以为我要走,哭得太厉害,没能去成。”

她这次是来做临时工的,干一天就有一天的工资,但孩子这样她哪里撂得开手。

罗雁安慰说:“这回好歹能待到年后,红玉过两天就好了。”

可转念一想,好歹这个词本身就意味着许多的不尽人意。

等过完年,不还得走。郑三妹现在不敢提这个字,怕女儿立刻就嚎起来,说:“应该可以,但也说不准。”

她是靠临时工的身份办的入京证,每个月得去街道和派出所做居住登记,一旦厂里不缺人她就得回老家去。

罗雁也只能努力说些会有好运的之类的话,实在词穷,再坐一会就回家。

刘银凤已经忙活完在看电视,听见脚步声偏过头看一眼,发现是女儿:“我今天刚买的桃,在柜子里。”

罗雁打开柜子,洗个桃坐在妈妈边上,在嘎嘣嘎嘣中夹杂着一点欲言又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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